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张莹 洪秋琳)近日,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家餐饮店内的海鲜池中有31条待售活河豚鱼。因商家现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等凭证,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司法鉴定机构对该批河豚鱼展开鉴定。
当日,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湖里所对该商家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因涉案物品容易腐烂、变质、不易保存,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商家立即销毁该批次河豚鱼。
据了解,河豚毒素是自然界所发现的毒性最大的神经毒素之一,0.5毫克即可致人死亡。在2016年国家农业部和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给人工养殖的“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这两个品种解了禁,此次解禁并不允许市场上售卖河豚活鱼及整鱼,只能是经过加工的河豚鱼。河豚加工产品的包装上,还要附带溯源二维码,除此之外,其他养殖的河豚活鱼、野生河豚都禁止加工经营。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杜绝侥幸心理,切莫以身试毒,自觉做到不食用河豚鱼;外出就餐时谨慎选择鱼类等水产品,防止河豚鱼中毒事件的发生。如发现有非法加工经营河豚及其制品的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