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童工是不可碰触的“高压线”
但仍有极个别商家违规招用童工
近日,记者从乐山市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获悉,该部门处理了一起非法使用童工案,涉事商家被依法处罚。
2019年11月底,乐山市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乐山“心连心”服务热线工单,有人举报中心城区演武街某麻辣烫存在招用未满16岁周岁未成年人务工的情况。接到热线工单后,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立即与举报人进行了联系。
原来,在2019年9月,外地未成年人王某(化名)在某网站上看到乐山中心城区演武街一家麻辣烫店的招聘启事。王某随即来到店里应聘,由老板兰某进行面试。虽然王某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上显示其当时还是未成年,兰某还是录用了他,要求9月8日起开始上班,岗位是服务员,约定月工资底薪为2300元。此后王某一直在该麻辣烫店上班,老板兰某前后共支付了王某5000元左右。2019年11月底,王某因琐事与老板兰某产生纠纷,随后王某离职。
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乐山市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联系了麻辣烫老板兰某到大队接受调查,但兰某找借口拒不前来,且不承认自己曾雇佣未成年人王某。面对兰某的不配合,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做了大量调查工作,通过现场走访等,掌握了未成年人王某的确在兰某所开的麻辣烫店工作的事实。
固定了相关证据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相关规定,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兰某所开的麻辣烫店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罚)决定书,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2020年1月,兰某已依法缴纳了罚款。未成年人王某已返回老家,得到妥善安置。
来源丨三江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