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2日讯市民徐先生2019年7月26日加盟了青岛天紫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岛汁鲜”项目,并交了全部加盟费34000元。根据合同,对方应提供包括仪器、工具、食材在内的多项服务内容。在刚签完合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因个人原因徐先生向对方提出想停止合作,此时对方尚未给徐先生提供任何服务,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情况向上级反映,但却一直没有动静。直到去年11月份的时候,徐先生再次联系对方,这时对方表示,徐先生已经已经超过3个月时间未开店,根据合同约定,他们可以单方面停止合作并不予退款。信网联系到青岛天紫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方称所有做法均按照合同,如果徐先生不接受可以走法律途径。
签完合同提出退款 公司称需要跟领导反映
徐先生告诉信网,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的合作方式为:徐先生先确定开店地址,随后再由对方将相关机器材料送至徐先生店内,并对其进行开店指导,这也是双方的主要合作内容,但刚签完合同后不久,他因为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执行合同,于是他在第一时间就通知了对方当时负责对接的李姓工作人员。
“刚签完合同不到一个月,我就跟李经理提出终止合作,当时对方什么东西都没有给我,我觉得这个事完全可以协商解决。”李经理称,会将情况向领导反映,但徐先生却一直没有得到回复,此后徐先生曾多次联系对方,但对方却一直没有动静。直到11月份。公司突然告诉李先生,由于超过3个月时间他的店铺没有开业,根据合同,公司可以单方面停止合作并不予退款。
徐先生告诉信网,公司所说的3个月时限,是指从签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要求店铺必须开张。信网看到徐先生发来的合同,在合同的9.3条写明:乙方(徐先生)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90天内开出店面,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我第一次跟他们说的时候是不到1个月的时间,但对方一直在拖延,直到现在过了3个月了,对方才正式给我答复。”更令徐先生气愤的是,在他想找到当初与自己对接的李经理时,公司这边表示,李经理已经离职了。
天紫睿餐饮要求顾客走法律途径
信网跟随徐先生来到位于青岛城阳区的天紫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信网,目前徐先生已经构成违约,根据合同,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徐先生想继续合作,他们可以向领导申请。对于之前徐先生所提出的解除合同的要求,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曾接到过李经理的反映,但根据合同,不管是1个月还是3个月,只要合同已经签署了,就不能擅自终止。
那在徐先生已经提出终止合同之后,公司是否曾向其提供过任何服务?工作人员表示,在签完合同一个多月的时候,曾有后勤部的员工联系过徐先生,咨询其是否需要相关服务,但当时徐先生说想停一停,所以他们也没有继续向其服务。对此徐先生表示:“因为当时我正在等李经理回复,但他一直在拖延,而且后勤部的员工只是问我开店的进展,并不算是向我提供服务。”
徐先生告诉信网,因为合同中写明,合同签署后不得擅自终止,所以作为终止方他愿意给对方做出一定赔偿,但现在对方的态度一分都不想退,这让他十分气愤。“对方现在就是让我走法律程序,要么就继续合作。”
律师:应退还部分加盟费
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的马洪力律师告诉信网,双方在加盟之出已经签署了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应按照合同执行,但在这份合同中,对于乙方方违约后的违约金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具体退多少,得看法院如何判决。“首先一个看是合同执行到哪一步了,再一个要看公司这边因合同的执行产生了多少损失,这部分顾客应该给与赔偿,但公司这边想一分不退肯定是不行的。”马律师表示,既然现在公司方面执意不退,徐先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维权。信网记者 杨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