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倩 通讯员金翔)城管执法人员从餐馆厨房搬出了12个已经报废的液化石油气钢罐,陆续抬上货车拉走,并给餐馆负责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令其10天内进行燃气使用整改。这是记者4月16日在太平路一家餐馆门口看到的一幕。记者了解到,我市在“六区一县”范围内启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现阶段工作计划,市城管支队、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市燃管处、“六区一县”城管部门等执法人员对餐饮场所进行了地毯式入户排查、宣传。
全市餐饮场所量多面广,大多数规模小,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我市集中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旨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进行整改,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市联合执法组兵分多路,对“六区一县”餐饮场所进行入户检查和宣传。记者跟随其中一支执法队伍来到秀峰区,在对太平路餐饮场所进行检查时,从一家餐饮店的厨房内发现了已经报废的12个液化石油气钢罐,其中7个是空罐,5个充满了液化石油气待用。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餐饮店负责人无法提供这些液化石油气的合法来源,属于从无燃气经营资质的气贩手中购置液化石油气,使超期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罐混入餐饮场所。对此,执法人员立即对这些超期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罐进行收缴,并对餐馆负责人进行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自查自改,从正规化石油气进货渠道购气。整改期为10天,之后执法人员会再到该餐饮店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效果。“我们也知道燃气安全无小事,但是缺乏正规购气安全意识,这次你们检查出我们店里的问题,对我们来说也是好事。”该餐馆负责人说。
随后,联合执法组又随机检查到太平路边一辆送罐装液化石油气的三轮车,要求送货人出示相关购气依据和手续,并与购气的正规企业一一核实。检查结果表明,这辆三轮车送的罐装液化石油气均为正规企业充装,属于合法合规产品。
市城管支队负责人表示,这次我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部署,对餐饮场所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目前属于调查摸底、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阶段。这一阶段,联合执法组将开展全面排查,入户宣传。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要求其进行整改。一旦发现有无证照经营、非法运输、违法倒气、非法充装等站点,坚决予以打击清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4月15日至16日,桂林六区一县执法人员检查了430余家餐饮场所,下达整改通知书300余份,收缴报废液化气钢罐3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