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使用清洁能源 北京天潭鱼香斋餐饮有限公司被开环保罚单
千龙网北京3月27日讯 日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开出的京环境监察罚字〔201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天潭鱼香斋餐饮有限公司因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1万元。
京环境监察罚字〔201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月12日对北京天潭鱼香斋餐饮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主要经营灶台鱼,使用木柴作为燃料,属于未按规定使用清洁能源。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处一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