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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店铺转让,依法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信息来源:c-canyin.com   时间: 2019-08-21  浏览次数:62

惠州店铺转让,依法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本报讯 (首席记者 范玉蕾)网络订餐让人欢喜让人忧。近日,为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保证公众饮食安全,引导网上订餐新业态健康发展,省、市食药监局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了全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集体约谈会。

惠州店铺转让,依法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网络订餐作为一种新型的餐饮业态和服务方式,以其便利性和快捷性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然而,网络订餐具有交易双方不见面、订餐配送链条长、问题商家隐蔽性强等特点,导致网络订餐过程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

此次约谈会上,省、市食药监局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就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及省食药监局有关网络食品监管一系列文件、会议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与百度、美团和饿了么等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签订了《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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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好主体责任。主要包括: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要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要落实配送责任,确保配送环节餐饮食品不受污染;要落实维权责任,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要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要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全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将切实加强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执法检查。摸清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底数,建立健全监管信用档案。同时,严格按照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净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对入网餐饮单位未按规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特别是对没有实体门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证多用、许可证过期、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和取缔,对存在问题较多、屡教不改的第三方平台要在相关媒体给予曝光,涉及违法严重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此外,还将定期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或分支机构)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培训,必要时进行约谈,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

为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省、市食药监局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利用“以网治网”技术手段,开发了餐饮O2O网络监管工作平台。通过该平台监测,百度、美团和饿了么等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共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23870家,要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于11月20日前完成餐饮O2O网络监管平台上未公示营业执照、未公示许可证和未公示量化分级以及一证多用、许可证过期、地址模糊、电话重复等问题自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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